根据《龙岩市“校聘企用”共引共享人才实施方案(试行)》(岩委人才办〔2025〕7号)精神,立足我市重点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2026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博士研究生。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须符合《2026 年龙岩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方案》中对应的岗位及条件要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
3.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扎实的理论功底、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5.年龄要求:博士报名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5年3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报名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3月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报名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5年3月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我校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时间截止为2026年12月31日。
7.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人才待遇
人才相关待遇由政校企三方共同承担,各方费用独立发放。人才到岗后,经认定纳入龙岩市F类及以上人才,发放“紫金山人才卡”,享受子女入学、公积金贷款等相应人才待遇;学校承担入编后的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等,企业(产业研究院所、公司)承担人才的聘用协议待遇。
三、人才共享机制
1.学校、企业(产业研究院所、公司)、人才签订企业专才引进三方服务协议,服务期为5年。
2.人才在服务期内,按照协议约定,由企业(产业研究院所、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以服务企业为主。学校根据人才的学科专业特长,承担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具体以协议形式约定。
3.人才围绕企业(产业研究院所、公司)需求,服务所在单位的科技创新、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推行创业合伙人机制,鼓励企业与具备待转化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博士以合伙方式创办项目公司,企业提供股权激励。人才参与合作项目、成立项目公司取得的知识产权,由学校、企业(产业研究院所、公司)、人才三方按协议约定共有。
4.支持人才以个人名义,服务1家及以上企业。支持人才依托产业研究院(公司)或由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牵头,联合组建博士服务团,组团服务县域重点产业链,所需经费与产业研究院(公司)及相关企业或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由学校、产业研究院所(公司)、人才三方按协议约定共有。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龙岩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26年龙岩学院“校聘企用”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将《报名表》、身份证、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项目或成果证明、职称证明等材料扫描,发送至相应二级学院招聘邮箱(见《龙岩学院2026年“校聘企用”人才岗位一览表》)和龙岩学院人事处招聘邮箱rschr@lyun.edu.cn。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六、考核面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面试由企业和学校共同组织开展,以企业意见为主,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及动手能力。学校(企业)至少提前一周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龙岩学院人事处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同时,学校、企业(产业研究院所、公司)、人才签订企业专才引进三方服务协议。
十、人才续聘、转岗和退出机制
企业专才在服务期限内实行中期考核(满2年)和服务期满考核(满5年),考核工作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开展,采取服务企业(产业研究院所、公司)为主,兼顾学科建设贡献的评价方式,考核结果将作为人才流动去向的重要依据。
(一)服务期满2年,进行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合格的,延续使用;考核基本合格的,延长1年后再进行考核,延长期考核仍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企业和学校可提前解除协议;考核不合格的,给予3个月改进期,复核仍不合格的,企业和学校可提前解除协议,并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二)服务期满5年,进行期满考核
1.学校和企业均续聘的。由学校、企业(产业研究院所、公司)、人才续签企业专才引进三方服务协议。
2.学校方续聘,企业方不续聘的。退出“校聘企用”人才机制,以龙岩学院入编教师身份入校工作,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3.企业方续聘,学校方不续聘的。退出“校聘企用”人才机制,企业优先接收为全职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北路1号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597-3081914
十二、监督
招聘工作由龙岩学院人事处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龙岩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龙岩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0597-2793729
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597-2316396
原标题:龙岩学院 2026年“校聘企用”人才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rsc.lyun.edu.cn/info/1141/80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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