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直教育系统(含司法、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6年枣庄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及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4月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4月7日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
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费师范毕业生、委培毕业生等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或违约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提供时间最晚截至2026年4月13日。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4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4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6 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人员,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项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的专项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
枣庄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枣庄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9:00—4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4月7日11:00—4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枣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zaozhuang.gov.cn/)报名。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6年4月1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避免网络堵塞,预留可能需要补充材料的时间,建议应聘人员尽早完成报名。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4月7日11:00—4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4月7日11:00—4月1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6年5月22日9:00—5月25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2026年枣庄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四)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专项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合并至同单位同类型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五)现场资格审查
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或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
笔试后,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中专烹饪实习指导专业教师岗位因无需笔试,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枣庄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同时作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
(4)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暂未取得的:①参加国考 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相关科目笔试成绩查询截图,成绩需在有效期内,同时作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②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作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以上逾期未取得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中专烹饪实习指导专业教师岗位须提交相应荣誉或获奖证书;乒乓球教练员岗位须提交乒乓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5)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或违约的须提交辞职或违约证明(落款日期均为2026年4月13日及以前);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还需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6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作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7)报考专项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以及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残疾人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
(一)中专烹饪实习指导专业教师岗位考试程序
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专业测试和模拟讲课的方式,按专业测试和模拟讲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面试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枣庄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登录枣庄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二)其他岗位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工作由枣庄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枣庄市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9:00-11:0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由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详见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体育、美术、书法、枣庄市青檀学校中专烹饪专业教师、幼儿教师、乒乓球教练员岗位采取模拟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其中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教辅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面试成绩、模拟讲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心理健康测试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
(四)选岗
同一岗位涉及2所及以上学校的,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公开招聘教师通知书,凭公开招聘教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部分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相关岗位已在《岗位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汇总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枣庄市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1.枣庄市第三中学 0632-3921096
2.枣庄市第十五中学 0632-3318310、5221998
3.枣庄市实验学校 0632-8169000
4.枣庄市第二实验学校 0632-8799299
5.枣庄市立新小学 0632-3691111
6.枣庄市实验小学 0632-8169100
7.枣庄市青檀学校0632-8790177
8.枣庄市正航学校 0632-8206779
9.枣庄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0632-3212509
10.枣庄市实验幼儿园 0632-3153290
11.枣庄市启铭学校 0632-8022182
12.枣庄市体育运动学校 0632-3655677,3655676
监督电话:枣庄市教育局 0632-3319602
枣庄市司法局 0632-3327635
枣庄市体育局 0632-8059716
附件:
1.2026年枣庄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2.2026年枣庄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枣庄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日
附件:
附件1:2026年枣庄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6年枣庄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原标题:2026年枣庄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edu.zaozhuang.gov.cn/xxgk/gggs/202604/t20260401_2264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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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dx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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