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111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创业双50强高校”,被社会赞誉为“中国橡胶工业的黄埔”。
学校拥有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4个硕士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形成了以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等为代表的多个优势特色学科群。新的时代,学校将继续发扬“科大精神”、践行“橡胶品格”、贯彻“五有理念”,实施人才强校、学科筑峰、质量管理“三大战略”,加快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着力开展有组织育人、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服务,赋能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谱写高水平大学建设新篇章。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0人。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辅导员1-3、教辅5、教师27岗位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4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青岛科技大学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9:00—5月11日17:00
2.查询时间:2026年5月6日11:00—5月13日17:00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青岛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zp.qust.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扫描件。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集中压线报名可能会造成服务器拥堵,因此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均通过学校网站或招聘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4.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按照系统填报次序和格式要求将报名材料上传到招聘系统中。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能够正常毕业,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附件2-2),并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
(2)《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1)。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承诺(附件2-3),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但须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离职人员须提交原用人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
(4)招聘岗位对中共党员有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3-1)。中共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开具并加盖公章。
(5)应聘辅导员1-4岗位还须提供: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3-2)。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及以上职务,任职时间一年以上(除假期以外累计10个月),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院级、班级、党(团)支部任职由所在院系开具并加盖公章,校级及以上任职由学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
(6)招聘岗位对二级学科(专业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二级学科的,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二级学科证明。(附件3-3)
(7)招聘岗位对工作时间有要求的,须提交工作时间证明。(附件3-4)
(8)应聘岗位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初审时间:2026年5月6日11:00—5月13日17:00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审核,通过招聘系统发布资格审核结果,考生应及时通过招聘系统查看报名情况和审核状态,报名材料审核不通过将不能继续报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青岛科技大学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予以公布。因取消招聘计划不能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安排报名我校的其他招聘岗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签订《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1)。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不予安排考场。
1.笔试考务费
笔试缴费时间:2026年5月6日11:00—5月14日16:00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笔试收取每人50元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缴费。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不再退费。
2.面试考务费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面试收取每人70元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缴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时完成缴费的人员,即面试报名成功,不再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在青岛科技大学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辅导员4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辅导员1-3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文件、政策、理论,时事政治,辅导员工作实务及其他相关知识等。
教辅5、教师27岗位按招聘专业分别命题,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6年5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青岛科技大学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目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采取岗位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0%:60%比例百分制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只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辅导员1-4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前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七)考察和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到位的,不予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科技大学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1)报名系统技术咨询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6898
(2)学校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9097
监督举报电话:0532-88958693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承诺书模板
3.证明材料模板
青岛科技大学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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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dx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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