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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19人)

2026-05-21

公职类考试资料领取

一、单位简介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主校区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威海,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现隶属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持续强化内涵建设,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提升学院综合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牵头成立全国药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全国医疗装备技术服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山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教育集团、山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联盟,获批科技部“国家众创空间”、省级“创新创业学院”、省科协“创客之家”等称号。先后获得教育部“第二批示范性职教集团”“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50强”“全国职业院校创新创业30强”“全国教育网络系统示范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文明校园”“毕业生最受用人单位认可高校”“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19人。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8人,七级以下管理岗位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学院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的专项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由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组织。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登录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名入口:http://extend.sddfvc.edu.cn/extend/page/hr/regist)进行报名。首次登录,需注册,注册成功后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报名岗位。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9:00—6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5月25日11:00—6月3日16:00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如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将退回重新填报。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6月2日16:00后,学院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学院不对外公布。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对取消招聘岗位范围内的报名人员,不再安排补充报名。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学院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资格初审

2026年5月25日11:00—6月3日16:00

学院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给予说明理由,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初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考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应聘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打印时间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

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对拟进入笔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笔试通知单》;辅导员和管理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单》。

现场资格审查应由应聘者本人到场参加。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学院网站通知,要求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复印件(2份)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身份证、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学院留存;其他表格、证明、信件等均需原件,学院不再退回。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①有效身份证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提交有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和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作出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2026年9月30日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2026年9月30日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

其他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5月25日前取得)。

②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3)(党员关系证明须在2026年5月25日前取得,6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③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研究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④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考察工作开始前提供,并作出考察工作开始前可取得同意应聘介绍信的承诺。

⑤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⑥《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本人签名并加摁手印的《应聘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诚信承诺书》。

⑦残疾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6年5月25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山东生源)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6年5月25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

⑧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要求不同,考试的形式和内容不同。教师岗位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组织,辅导员和管理岗位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组织。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教师岗位

(1)面试

报名同一岗位初审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设初试环节,经初试进入面试范围的参加面试。报名同一岗位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30人的初审合格后进行面试。

初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内容为党史、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言语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校况等,全部为客观题。参加初试岗位应聘人员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于初试前3天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打印初试准考证。初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初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55分,成绩不带入面试,在达到合格线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的10倍,依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0倍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初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初试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初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分别占80%和20%,试讲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参加教师岗位面试应聘人员持《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教师岗位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开考比例依次确定笔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应聘岗位专业等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参加教师岗位笔试应聘人员持《笔试通知单》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教师岗位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5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学院网站公布。教师岗位进入笔试范围人选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放弃或取消笔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2.辅导员和管理岗位

(1)笔试

辅导员和管理岗位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应聘岗位专业等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辅导员和管理岗位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初审合格后于笔试前3天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辅导员和管理岗位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5分。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学院网站公布。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辅导员和管理岗位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辅导员和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所学专业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内容。参加辅导员和管理岗位面试应聘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辅导员和管理岗位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辅导员和管理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在职考生未按承诺于考察前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生考察体检资格。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学院采取实地考察和查阅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将留存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提供的放弃声明或其他证明资料。对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其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蔡老师

报名咨询:0631-6028335、0631-3792693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631-3792758

监督电话:0631-571265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应聘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诚信承诺书

3.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模板)

4.同意应聘介绍信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2026年5月21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应聘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诚信承诺书

附件3: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模板)

附件4:同意应聘介绍信

原标题: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2/202605/2f0d705e-6314-4862-ba23-7ee28ad5e4a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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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dx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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