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政法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辅导员6人)

2025-07-3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俊采星驰,薪火相传,历经70载耕耘不辍,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及法律硕士、专科和留学生教育,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学科的应用型政法类大学。

学校位于中央商务区,毗邻奥体中心、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省美术馆等标志性文化场所,山水清音,人杰地灵,人文环境得天独厚。学校现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2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1人,全省法学研究领军人物3人,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1人,山东省优秀思政课教师1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委员1人,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1人,第一届山东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省委、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5人,山东政法智库专家1人,省人大常委会特聘立法专家1人,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1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1人,“高质量发展强担当”省级榜样人物1人,济南市拔尖人才2人,济南市海右人才1人,全省社科理论界“百人工程”高层次人才2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2个。大道之行,高山仰止。立足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学校将继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12357”发展思路为引领,聚力改革创新,推进内涵式发展,向建成特色鲜明、全省一流、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型政法类大学迈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政法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工作人员6人,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政法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sdupsl.edu.cn/rczp.ht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9:00-8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山东政法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其他证明材料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学校人事处邮箱:Sdzfxyzp@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的岗位名称+专业名称+学位+学历+姓名”。

学校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件回复形式通知,不再进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询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报名提交材料: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政法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附件2);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离职人员需提交原用人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无单位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4)招聘岗位对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有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附件3);

(5)有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以上材料报名阶段均提供扫描版(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需在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校审查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应聘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聘用参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政法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599536

监督电话:0531-8859982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政法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证明(承诺书)模板

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政法学院

2025年7月29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山东政法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证明(承诺书)模板.docx

附件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原标题:山东政法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辅导员)

文章来源:https://www.sdupsl.edu.cn/info/1073/212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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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新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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