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费医学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淄卫字〔202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宋**等2名同志(附名单)经考察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为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2日—8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33-6953155
高青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33-6966207
附件:2023届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公费医学生(专升本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1日
原标题:2023届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公费医学生(专升本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gaoqing.gov.cn/art/2025/8/1/art_4600_2939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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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新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