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51人)

2025-09-2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51人,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0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41人。具体岗位名称、岗位数量见《兖州区新驿镇2025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有兖州区户籍或长期居住在兖州区;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注册营业执照或担任企业法人、股东或高管)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4.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因顶岗、替岗、吃空饷等各类原因被清退的原公益岗人员;

6.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时,需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研究通过,并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四、报名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23日-9月28日

(二)报名地点:乡村公益岗:岗位涉及村村委会

城镇公益岗:新驿镇为民服务中心

(三)报名方式: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有关证明到场,填写《济宁市兖州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报名材料:

1.16-24岁青年需提供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2.“二孩妈妈”需提供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需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抚养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相关证明;

4.残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需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开具的证明;

6.农村低收入人口需提供低保证或特困供养证(民政部门);

除上述材料外,报名人员需填写《济宁市兖州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五)民主评议:镇或村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岗位需求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在符合岗位需求前提下,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残疾人实行优先安置,同一群体依序按照年龄(年龄大的优先)、认定登记时间(认定或登记早的优先)、家庭(低保家庭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优先)三项因素确定。

(六)审核公示。镇、村对确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七)审批反馈。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安置上岗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协议实行一年一签,期满视全区岗位统筹情况,结合人员绩效考评结果,择优决定是否续聘。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统一为乡村公益岗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六、退出管理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道)督促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街道)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举报投诉电话:0537-3436700 镇街电话:0537-3856933

本公告由新驿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兖州区新驿镇2025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2)(1).xlsx

2.附件2:济宁市兖州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原标题:2025年兖州区新驿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zhou.gov.cn/art/2025/9/23/art_29160_2791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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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新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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