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08:00至2025年12月5日18:00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5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的要求为准。在招聘岗位计划中,专业为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的,该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下所属的单个专业均可报考;专业名称加括号限研究方向的,仅括号内的二级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专业可以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有违规违纪行为且处于禁考期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6.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7.近五年来通过商洛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聘用后辞职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原文详情》》2025年商洛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3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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