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以下简称“省工程咨询院”)于1989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现为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所属正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是:1.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承担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验收、后评价等全过程论证评估工作;2.承担全省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决策阶段论证评估工作;3.承担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建设、重大创新平台、人才工程等项目优选的技术支撑工作;4.承担建设项目决策实施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前期调查研究的技术支撑工作;5.开展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总体规划决策咨询研究工作;6.承担国家有关部委委托的项目评审等工作;7.为省投资咨询专家委员会参与重大项目决策提供服务。承担投资方(管理方)委托的咨询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省工程咨询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程咨询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9:00至5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5月26日9:00至5月30日16:00
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PDF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decihr@163.com,报名材料包括:(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能够正常毕业,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附件2-1),并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3)个人简介,附工作业绩成果证明及获得奖励相关材料;(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承诺(附件2-2),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但须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离职人员须提交原用人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5)本人签字确认的《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2026年5月26日9:00至5月30日16:00
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一经发现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岗位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工作能力以及培养发展潜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省工程咨询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到位的,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在原体检医院以外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省工程咨询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永智
联系电话:0531-51756017
联系邮箱:sdecihr@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30-1号国华大厦1509
邮政编码:25001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承诺书
3.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
2026年5月13日
原标题:山东省工程咨询院(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2/202605/a44ab3ce-3595-4da0-842a-e5c3be54671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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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山东新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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