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 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 本科生、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
5. 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二)具体条件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二,报考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现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6年6月30日前能被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
2. 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党(团)支部书记,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
3. 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省级、国家级奖学金的(包含励志奖学金)。
原文详情》》2026年青岛平度市“平选计划”校园选聘公告(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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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dx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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