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选聘公告》的规定,现将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时间
2026年6月16日—6月30日
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2026年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体检合格人员(附件1)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于2026年6月30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提交至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周村区政务中心2号楼311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聘资格。
(二)需提交材料
1. 《2026年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聘用考察表》(附件2)。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粘贴本人1寸证件照,“意见栏”需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并签名盖章。
2. 考生本人档案。档案要求密封完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3.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4. 非失信被执行人证明。请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将个人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清晰打印。
5. 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由学校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需提交由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公章。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交由社区(村居)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公章。
6. 在职人员资格审查时未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但本人签订承诺书的,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提供,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三)为做好有关档案审查工作,请考生尽快落实好个人档案保管单位,并将保管单位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于6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zczzbrck@zb.shandong.cn),以便尽早签发调档函。
(四)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影响考察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未尽事宜由中共淄博市周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6195812
附件:
1.2026年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体检合格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pdf
名单详见:http://www.zhoucun.gov.cn/art/2026/6/15/art_20273_3005470.html
2. 2026年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聘用考察表.doc
中共淄博市周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15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6年淄博市周村区青年干部人才优选计划考察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oucun.gov.cn/art/2026/6/15/art_20273_3005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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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dx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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