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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福建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六)

2025-03-29

(六)民事法律行为  
1.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2.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超越其能力范围的行为、无权代理行为。  
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  
4.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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