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考/山东省考零距离上岸计划(直播版)
面谈
(七)婚姻
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3.无效婚姻的情形:(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4.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因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5.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但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夫妻一方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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